私权是“风可进,雨可进,国王不能进”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3-06-19 07:36) 点击:446 |
私权是“风可进,雨可进,国王不能进” · 搜狐财经:您一直在呼吁保护私权,那么从法学角度来看,私权和公权具体的界限在哪?通过这样的一个界定,能否约束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胡乱干预? 江平:私权是很明显的私人的权利,这个私权不仅保护个人,从我们的民法的角度来说,法人也是私人。当然,你要是国有企业的法人,你代表的还是国有企业。那么民营企业的法人呢?他也是私人的。所以保护私人的财产这个权利,应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。我们现在的《物权法》规定,只有当法律明确规定,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才可以来征收私人的财产。那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说,私权是神圣的,私权是基础,私权是“风可进,雨可进,国王不能进”,谁都不能来侵犯。应该说这个道理是很清楚的,没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,私人利益是不能够被随便征用,更不用说用其他行政权利来剥夺他的这种权利。只有这样,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,或者像孟子说的:“有恒产才有恒心”,这就叫法治的环境。有了这样一个法治环境,这个社会才会欣欣向荣。 搜狐财经:您曾经主持制定了《民法通则》,您认为这部法律的最主要精神是什么? 江平:《民法通则》是1986年制定的,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。我想我们当初制定的《民法通则》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规定了民事权利,而且都在《民法通则》中详细列举出来。所以当时有一个外国学者评论说,中国的《民法通则》是中国国家对于公民民事权利的承认宣言。我觉得可以这么说。这些民事权利的核心所体现的精神,一个是平等,一个是自由。这两者历来是民事权力的核心,或者说是民法的最本质所在。 平等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没有任何特权。过去有一位有名的英国法学家、哲学家叫梅因,他说古代的民法发展到现代,特点就是一句话:“契约代替了身份”。身份是表明不平等,所以就是从不平等到平等,这句话说得很好。现代民法的特点就是平等。我们国家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平等,但是实际上的不平等仍然有,也就是身份的特权。我们过去因为身份上的特权,造成的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很严重。各地方一些高级领导人,都是拥有很多特权。从苏联到现在就有大量的特权存在,所以要做到真正平等,必须要打破特权,消灭特权。 自由就是取得民事权利的自由。应该说自由实际上就是意思自治、契约自由、身份自由这些概念,如果没有这些东西,构成不了现代的民法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