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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商标法5月1日实施 恶意侵权商标最高可赔300万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04-26 10:40)    点击:357

新商标法51日实施 恶意侵权商标最高可赔300

发布时间:2014-04-26 10:18:16

  公众耳熟能详、经典独特的声音,51日起将可以允许申请为注册商标了。国家工商总局425日召开发布会对新商标法实施予以解读,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也被明确禁止,将纳入黑名单。
  使用注册商标声音需授权 
  此前我国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都必须是可视的。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介绍,即将于5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扩大了商标注册,声音商标被新纳入到可申请注册的范围。像诺基亚手机开机声音、好莱坞电影片头经典的狮子吼声,这些声音在国外一些国家都是有注册的,但目前我国则还是空白。
  什么样的声音才可以注册成商标呢?国家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告诉记者,对声音的审查比较严格也会很难,这个声音得是“通过大量使用具有显著性的”,成为受众习惯性的声音,此外还有公众非常熟悉的背景音乐、企业歌曲主要旋律等,都有可能申请商标。
  他举例说,比如大家都熟悉的《新闻联播》开始的那个音乐,一听到它,就知道这个节目要开始了,这就是区别于其他不同的声音。如果它要是被注册成声音商标,那么其他商家、网站想把这个音乐制作成手机铃声、其他背景音乐供公众下载使用,而未经授权,这就构成一种侵权行为了。商标申请人就可以要求工商部门查处制止这种行为。
  记者还了解到,也不是所有声音都可以申请商标,像日常生活中的磨刀声、鸟鸣、喇叭声,因没有显著性,不能注册成商标;而刺耳的、带给人们不良心理感受的恐怖声音,同样不能注册商标。
  对恶意抢注者将建黑名单
  新《商标法》加大了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。刘俊臣说,今后商标不再实行“申请在先”(即谁先申请谁拥有商标使用权)原则。为解决恶意注册商标现象,防止将他人已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,明确规定禁止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企业字号,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,禁止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具有抢注情形的商标注册申请等。
  工商总局表示,将对频繁恶意抢注商标者建立黑名单。同时“5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从重处罚”。恶意侵权商标、情节严重的,可在侵权受到的损失、侵权获益的13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,无法查清的,法院可酌情决定赔偿额度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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